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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09 日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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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看一位红学家是如何评价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的

北京和安徽卫星频道已面向全国观众播出新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把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视为整体,以百廿回《红楼梦》为文本依据来拍摄电视剧,全景展现我国古典小说名著之冠的完整风貌,这种处理方式在我国大陆地区尚属首次,就此也构成了新版的一个艺术特征。从各类媒体所反映的舆论情形看,大部分观众对于后四十回没有太明显的偏见,反倒是一些作家和专家啧有烦言。例如刘心武在一集未看的情况下表态说,前八十回是原著,是经典,后四十回不是,因而“可以忽略”。他还表示,不能接受新版把悲剧改成喜剧。1诸如此类的见解可以商榷,新版的经验教训也应开始总结。

(一)新版所据后四十回是悲剧
  
  乾隆五十六年(1791)辛亥,程伟元和高鹗通过萃文书屋推出《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程甲本),此书迅速传遍神州大地。从那时开始,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鲁迅说:“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2这是合乎《红楼梦》文本实际的学术论断。显而易见,对于后四十回,鲁迅大体上是肯定的,赞许的。

  关于后四十回的作者,目前尚有争议,有一点可以断定,他生活于乾隆年间,和曹雪芹同时或稍晚,熟悉当时的世态人情。这个身份优势,嘉庆以还各种续书的作者均不具备。因此,后四十回能够取得相当可观的文学成就,两百多年来深入人心。其中的一些章回,如“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如“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一直脍炙人口,深深感动过无数的读者。悲剧和喜剧的观念源自古希腊,将其系统引入中国的第一人是王国维。他指出:“《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此项学术判断的文本依据正是百廿回,“彻头彻尾”当然包括后四十回。《红楼梦评论》第三章中大段征引的一节原文,来自九十六回“泄机关颦儿迷本性”。王国维叹赏,那是“最壮美者之一例”——“《红楼梦》之为悲剧也如此”。3王国维再三强调后四十回属于典型的悲剧,而今刘心武等人却硬说它是喜剧,不晓得他们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后四十回确实存在“结末又稍振”的问题,不妨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方面,这里边包含着曹雪芹的构想。甲戌本第五回《晚韶华》曲云:“气昂昂头带簪缨,气昂昂头带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4这是讲贾兰的结局为春风得意,高官厚禄,李纨遂得以安享晚年。至于死亡,谁也躲不过去。可见“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只是一种隐喻,而非具体的情节安排。“结末又稍振”合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物极必反嘛。另一方面,这是作者所涂抹的保护色,具有讽刺意味。据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卷四记载,工部尚书兼内务府大臣那彦成(乾隆五十四年进士)说:“《红楼梦》一书为邪说诐行之尤,无非糟跶旗人,实堪痛恨。我拟奏请通行禁绝,又恐立言不能得体,是以隐忍未行。”5兵部尚书兼军机大臣玉麟(乾隆六十年进士)亦有同感,且在安徽焚板禁毁过《红楼梦节要》一书。这表明,当时《红楼梦》的生存环境极其险恶。作者预先摆出一副颂圣的姿态,显然是在刻意躲避文字狱,设法保全《红楼梦》。何况,当那些美丽而年轻的生命,黛玉、元春、迎春、凤姐、司棋、鸳鸯、香菱……相继凋谢的时候,作恶多端的丑类贾赦、贾珍、薛蟠、贾环、贾蓉竟能归宿于法外逍遥,这本身就暗含着辛辣的讥嘲——那是一个善无善报、恶无恶报乃至善有恶报、恶有善报的鬼蜮世界。同样是一出悲剧,烙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具备深刻的社会内容。

  在学术上区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主要肇始于“新红学”的兴起。即便如此,胡适和俞平伯也没把后四十回一棍子打死。胡适说:“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6俞平伯也说:“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7胡适和俞平伯的眼光一样,跟王国维及鲁迅英雄所见略同,都认为后四十回完成了全书的悲剧。
  
(二)新版拒绝腰斩《红楼梦》
  
  “新红学”的末流(实即新索隐)便显得偏激乃至偏执了。周汝昌主张,把后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里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他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8周汝昌后来还推出了一个海外奇谈,说乾隆帝授意和珅,指使高鹗阉割篡改《红楼梦》。此类梦呓式的话语,本无学术价值。然而,他一次又一次厚诬高鹗,时至今日仍在发挥着不小的负面影响。全盘否定后四十回,已成为某些人的思维定式,仿佛非如此便不足以显示高明。他们有一个重要的理据,就是“雪芹原意”与后四十回不同。
  《红楼梦》佚稿研究是“新红学”的衍生物,俞平伯是它的开山祖师。1923年春出版的《红楼梦辨》中有两个章节,一是“八十回后底《红楼梦》”,二是“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它们是佚稿研究的最初成果。彼时俞平伯还不晓得何为脂批,他所依据的是戚序本上的批语,四年后胡适购得甲戌本后才知道,那些批语就是脂砚斋评。在毫不知情的条件下能够慧眼识得真品,俞平伯的鉴赏能力令人惊叹。佚稿研究现已发展成了一个红学专题,俞氏的开创之功不可埋没。照理说,他最有资格藉口“雪芹原意”来否定后四十回,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上个世纪80年代,佚稿研究掀起了一股热潮,有严肃的科学的一面,可惜后继的发展日渐走火入魔,堕入了“猜笨谜”的恶趣。周汝昌将其标榜为“探佚学”,这个领域遂逐步为新索隐派所占据。旧版电视剧《红楼梦》抛弃后四十回,而据所谓的“雪芹原意”另起炉灶,自编了六集的结局,就是上述学术背景下的产物。有感于此类状况,俞平伯在弥留之际用颤抖的手写道:“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另纸又写:“千秋功罪,难于辞达。”9这是一个纯净的学人思索了一生的学术结论,特别发人深省,催人猛醒。新版电视剧拒绝腰斩《红楼梦》,结局部分依据后四十回,奥秘正在于此。学界经过八十多年的反思获得的宝贵认识,理当得到尊重。
  新索隐派的“探佚”何等荒谬,只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宝玉和宝钗后来结成了夫妇,这是俞平伯的研究成果,也是学界的共识,后四十回就是这么写的。周汝昌偏要说,二宝“虽结婚而实未成配”,宝钗压根儿就没“破身”。10由此,“探佚”竟探上了宝玉的床笫,探进了宝钗的罗衾。这种“探佚学”,实无科学性可言。周汝昌不情愿让二宝成为事实上的夫妻,是因为他想把湘云塞给宝玉,成就所谓的“宝湘姻缘”。他的灵感,来自《续阅微草堂笔记》等书著录的一本续作的情节。胡适、俞平伯及顾颉刚早就注意到了这个“旧时真本”,认为它不是曹雪芹的原本,而是别人的一个“补本”。俞平伯强调,此本这样处理宝玉的婚姻,“病在太杀风景”,显然“不如高本”。11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己卯本三十一回脂批云:“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又云:“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12由此可知,湘云的丈夫是卫若兰,在曹雪芹的笔下,从未出现过“宝湘姻缘”这回事。“旧时真本”那样写,是误解了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周汝昌不管事实,不顾学理,千方百计要证成“宝湘姻缘”,这只能说明,他在假手“探佚学”把自家的二度创作强加给曹雪芹。新索隐派鼓噪不已,激烈否定后四十回,方便了自己的越俎代庖,捉刀代笔,驰骋其无所节制的想象力。这不是学术研究,而是虚构故事。
  新索隐派四处宣扬自己的“探佚”结论,最喜欢冠以“真”字,如周汝昌的《红楼梦的真故事》,刘心武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真故事》。众所周知,越说是“真”的,越是假的。他们当然希望新版沿袭旧版,舍弃后四十回,用电视连续剧的形式在最大的传播范围里兜售私货。新版没有这样做,而是以后四十回为蓝本,这是一种拨乱反正的努力。刘心武的“真故事”里大量抄袭了别人的研究成果,他所附和的周氏结论,以及他自己的胡编乱造,则错谬百出,不值一驳。针对剽窃的指责,刘心武辩称:“由于考虑到这本书是给普通读者阅读的普及本,就忽略了这个细节,倘若以后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则会一一加注说明。”13在此有必要提醒一下,“普及本”也要遵守学术规范,“普及本”不能成为剽窃的托词。刘心武还透露,某影视公司已签约购买了改编权,他的“真故事”即将拍成电视连续剧。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那会是怎样的一场笑话。电视剧也要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不能继续借机剽窃。
  总之,后四十回是《红楼梦》的有机组成部分,理当受到尊重。前八十回是原著,是经典,后四十回也是原著,也是经典。《红楼梦》悲剧正是由后四十回来完成的,日益荒唐的“探佚学”不能成为腰斩《红楼梦》的理由。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一个整体,学术研究当然可以区别对待,普通阅读则宜维持《红楼梦》的完整性,尤其是面向大众的电视连续剧。严谨的佚稿研究,其成果只能是零零碎碎的细小片段,不足以构成完整的情节,永远都无法取代后四十回,除非涌现大量可靠的新材料。巧借“探佚”的机会添加个人的想象,尔后冒充“雪芹原意”,以假乱真,招摇欺世,比如拍成电视连续剧,这不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启功曾赋诗说:“三曹之后数芹侯,妙笔高程绩并优。神智益从开卷处,石狮两个一红楼。”14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版的结局依据后四十回,这是一个理性的抉择。
  
(三)关于黛玉裸尸镜头问题
  
  事物的复杂性在于,有了一部完备的文学名著做基础,还不能保证电视剧必定成功。关键是如何真正做到忠实原著。新版的一些明显偏差,当与此相关,譬如选角失当、妆饰奇异、服装无季、剪裁欠妥……某些经典场景,如弄权铁槛寺、小红说奶奶、龄官画蔷、香菱学诗、姽婳词等踪影皆无,让人目瞪口呆。不该删的删了,不该增的增了。买椟还珠的同时画蛇添足,在学术和艺术上均不可取。《红楼梦》本身就是一尊精致的艺术品,学术研究是认识艺术真谛的一条途径。影视艺术涉足名著改编,若态度严肃认真,是不会排斥学术支持的。在《红楼梦》面前,学术与艺术相互依存,并不构成矛盾对立,两者都应当服从原著,服务于原著精神实质的展示。艺术上的错位,结果与学术上的谬误一样,形似尚且不能,遑论神似?个中教训,不妨从容探讨。此处只谈跟后四十回有关的一个例证,即黛玉裸尸镜头。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够容忍公然亵渎少女的尸体。欧洲先锋派艺术家最无所顾忌,马塞尔•杜尚把脏兮兮的溺器放在雕塑展厅,那就是一件艺术品了。然而,恕我孤陋寡闻,至今也没见过他们拿少女的裸尸当标新立异的工具。新版的黛玉裸尸镜头,业已滑过了人类文明的底线,断难接受。根据原著,从黛玉卧病到宝玉哭灵,一个来月,贾母根本就没去过潇湘馆,那是作者在鞭笞这个头号家长的冷酷无情与自私刚愎,笔法格外冷峻。在故事层面上,贾母是戕杀黛玉的罪魁祸首,理应受到严厉谴责。新版却借助黛玉的裸尸来凸显贾母的温情与忏悔,简直驴唇不对马嘴。于此,看不到一丝一毫忠实原著的诚意。当初审阅的剧本中,本没有这场戏。15六月份在部分省市地面播出的定版,我们直到七月底才看到。人造的审美客体,其美感系于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民族心理、社会准则及艺术良知。违反这些核心要素,借口创新或曰“美学诉求”,一味蛮干,势必走向美感的背面。作为《红楼梦》的首席女主角,黛玉是爱情的符号、圣洁的象征、美丽的化身,代表着真善美,承载着人类最美好的憧憬。暴尸属于极端性的惩罚之一,暴露裸尸则意味着天谴,黛玉何等无辜。
  少女的****可以展示冰清玉洁,但让少女的裸尸横陈在众目睽睽之下,则只能令人极度反感。那不是一件破碎的瓷器,而是一条惨死的人命。瓷器是物,人命是人。瓷器无遮无掩,黛玉的尸体却是穿着寿衣的。有原著为证。九十七回写李纨对紫鹃说:“林姑娘的衣衾还不拿出来给他换上,还等多早晚呢。难道他个女孩儿家,你还叫他赤身露体,精着来光着去吗?”此指换穿寿衣。九十八回始则叙述:“探春紫鹃正哭着叫人端水来给黛玉擦洗,李纨赶忙进来了。”继则描写:“探春李纨叫人乱着拢头穿衣,只见黛玉两眼一翻,呜呼……”16黛玉死前擦洗完毕,已穿寿衣,其事甚明。所以说,新版让黛玉裸死,完全没有根据,没有可能,没有道理,没有必要。黛玉裸尸镜头无视人类尊严,悖离艺术通则,而且涉嫌侮辱女性和糟蹋原著,对广大观众也是一种精神上的羞辱和虐待。不必攀扯达维特的油画《马拉之死》,两者没有可比性。革命家马拉在浴缸里遇刺,于史有据,而虚岁才十五的黛玉并非裸死。从审美的角度看,中年男尸与豆蔻女尸的裸露有着本质的差别。专制礼教的魔爪扼杀了一位纯洁的少女,收视率这只看不见的脏手又****了她的尸衣,这未免太过分了。
  作为该剧的文学统筹,我们早就把上述意见反馈给了制片方,八个月来反复劝说、交涉、批评乃至抗议,坚决要求彻底删除黛玉裸尸镜头,半点痕迹不留。17遗憾的是,今晚看到,我们的忠告最终全被当成了耳边风——只是把那块像玻璃纸一样透明的薄纱打上了荧光而已。由于肩膀、颈胸和胳膊照旧裸露,暗示非常明晰,故视觉效果仍然十分刺目。面对此景此象,我感到痛心疾首。已然这样了,怎么还好意思反问批评者“露一只胳膊算是裸吗”?至于说广电总局已审查通过,既推脱不了责任,也难堵悠悠众口。又说什么“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什么“质本洁来还洁去”,什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请把这些话的意思先弄懂了再引用。走在雪地上的宝玉依旧披着大红猩猩毡斗篷,并不是光着身子出家的。照他们的逻辑,新版该让众僧尼个个裸奔,那倒是“很震撼很现代”的。
  当初审阅剧本时,我们对旁白的设置提出过明确异议,后来选用额妆时,又提出过书面反对意见,均未获采纳。为了避免制片方产生掣肘之感,我们充分尊重导演的改编自由,故学术介入一直比较消极。年初观看了样片,才意识到问题相当严重,但大局已定,为时已晚。嗣后的沟通,我个人失于简单生硬,没有收到显著实效。目前的状况,我也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现借此机会,向观众致歉。
  心浮气躁导致粗制滥造,无知无畏难免丧心病狂。学术如此,艺术也如此。无论如何,“石狮两个一红楼”依然永恒,明天依然都在。希望在明天。
  附言:因生米做成熟饭,新版缺憾多已无法补救,惟黛玉裸尸镜头尚有剪除一法,故直至八月底向全国播出前夕,我们仍在据理力争。今晚目睹,两家电视台照旧播映,故极感失望与无奈,因作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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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志于2010-12-09 14:33由 江南小糊涂 发表在新红分类下, 你可以发表评论。除了可以将这个日志以保留源地址及作者的情况下引用到你的网站或博客,还可以通过RSS 2.0订阅这个日志的所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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